GOVERNANCE DOCUMENT

台灣機器人社群・共治章程 v1.0 草案

公開草案,修訂記錄以 GitHub 正本為準。

台灣機器人社群.共治章程(Headless Committee)v1.0 草案 Link to heading

本章程的存在目的:讓社群不綁在任何一個人身上、不被任何廠商把持,並且辦活動不卡關。 設計衝突時,以此順序裁決: ① 防把持 > ② 可交接 > ③ 低摩擦。

章程分兩層:

  • 第一層《憲章》——價值、委員資格與少數鐵則,最難修改(防把持的保險絲在這層)。
  • 第二層《運作細則》——流程、金額、操作,可較快修改。

正本維護於公開 GitHub(修訂=Pull Request,可追溯);Notion 為工作空間並定期匯出備份。


第一層 憲章(Constitution) Link to heading

§1 宗旨 Link to heading

本社群由一群機器人相關產業的人,在業餘時間的聚會裡逐漸長成。我們想要的,是一個能凝聚跨組織(公司、學校、獨立開發者)專業人士的平台——讓機器人相關人員可以一起交流資訊、技術與產業洞察,甚至靠社群的力量找到專業領域的講師,透過工作坊釐清並深入特定技術的進階操作。

本社群的活動以機器人及其相關領域為範圍,包含但不限於:機器人軟硬體、ROS 生態系、感測與視覺、控制、運動規劃、機構設計、機器學習與 robot learning、模擬與部署,以及相關產業應用。與機器人無關之主題不在本社群舉辦範圍內。

社群最有價值,卻最難量化的,是這幾件事交織在一起:透過彼此的連結做人才媒合,讓需要人的組織與想學的人對接,降低雙方的試錯成本;在信任建立後的分組討論裡,交換那些有深度 insight 的看法和經驗;並以讀書會與工作坊共同學習,讓出社會後仍有一群人一起精進,最終回饋到整個產業。

主要交流形式上,推薦以**小組討論(建議 ≤ 8 人)**為核心,重交流甚於講座。

若成員或廠商曾因社群而獲得幫助,我們也鼓勵以各種方式回饋社群——無論是分享經驗、協助辦活動、指導後進,或提供資源——讓社群得以永續經營。

§2 技術優先於金錢 Link to heading

利益媒合是社群的功能之一,我們不迴避;但在技術交流的場合,我們不談錢、不被商業綁架。贊助讓活動辦得起來,但不能改變「這裡是開放交流的地方」這件事。任何提案(包括贊助)若傷害此核心,即屬違憲。

§3 中立性原則(防把持核心) Link to heading

  1. 社群不背書任何產品或公司;贊助商露出一律標示為「贊助」,不得包裝成「社群推薦」。
  2. 金錢不換取決策權:明文禁止「花錢買決策影響力(pay-to-play)」。贊助不換取委員席次、不換取任何治理權。
  3. 金流與議程分離:掌管錢的人與決定議程的人,不得是同一人。
  4. 資產中立持有:社群名稱、商標、網域等由財務代管單位中性持有,不歸任何個人或公司。
  5. 個資保護:報名等個人資料僅用於社群通知與活動聯繫;除非參與者明確同意(opt-in),不提供予贊助商或第三方;委員會與財務代管單位對持有之個資負保密義務,並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回應查詢、更正或刪除之請求。

§4 開放原則 Link to heading

  1. 活動的正式產出(公開議程的投影片、錄影)盡量以創用 CC 授權公開;講者得事前聲明例外。分組討論與私下交流不在此列,尊重營業秘密與個人意願。
  2. 財務季報對全體社群公開(不只給贊助商)。
  3. 決議公開可查,留存於僅新增不刪除的紀錄(GitHub)。

§5 無主委原則 Link to heading

  1. 不設固定領導人/主委。
  2. 任何委員經表決通過,皆可代表社群舉辦活動。
  3. 無主委 ≠ 無召集人:每場活動都有一位「認領到的召集人」對基本運作負責;營運工作輪流認領,不長期集中於一人。

§6 委員資格 Link to heading

委員一律以個人身分參與。本社群不設法人委員——公司、學校、機構皆不具委員身分與表決權,僅能以贊助或協力方式支持社群(見 §D)。這是刻意的簡化:法人席次會帶來代表性、迴避、名額比例等大量複雜度與漏洞,與社群規模不相稱。

取得委員資格(簡易程序)

  • 申請人參加過 ≥ 2 次社群活動,填寫入會報名表。
  • 私訊 2 位現役委員取得同意,並將其姓名填入表單。
  • 由引薦委員於委員會頻道公告周知,無人於 48 小時內提出具理由反對即生效。
  • 每位委員申報任職公司,供利益衝突判斷。
  • 委員以個人身分參與,不代表所屬公司;提名、表決與對外發言時應以「個人」而非「公司代表」自居(brand-free)。
  • 委員無固定任期。

委員人數與招募

現役委員人數招募政策
> 12 人不主動公開招募;仍可循簡易程序個別引薦加入
< 8 人公開募集委員
< 5 人進入落日條款倒數(見 §G)
  • 同一公司任職者 ≤ 2 席——固定值,不隨委員總數放寬。這條是讓「修改憲章個人專屬」真正安全的關鍵,不可省。

喪失委員資格

  • 未出席委員季度會議連續 3 次 → 自動退出委員名冊。非除名、不影響聲譽,日後想回來循簡易程序即可。
    • 前提:該期間確有召開季度會議。社群整體停擺而未召開者,該次不計入。
  • 除名(違反下列情事之一,即觸發除名程序):
    1. 違反《相處底線》(附錄 A);
    2. 擅自挪用社群金錢,或未經核可之支出、隱匿收支;
    3. 利益衝突應迴避而未迴避。
    • 程序:具理由之提案 + 現役委員過半同意,當事人迴避。
    • 任何單一召集人不得逕自批准或開除委員。

利益迴避

  • 活動或提案若涉及特定公司或法人之利益(該公司贊助、提供場地、參與招募、產品露出等),與該公司有僱傭、持股或其他利害關係之委員應迴避表決,並於紀錄中標註。

§7 修改章程 Link to heading

  • 《憲章》(第一層):需現役委員過半同意,且事前公告 14 天供社群公評。來自同一雇主之委員,其同意票合計不得構成通過所需票數的多數。
  • 《運作細則》(第二層):適用【重大事項】規則(見 §B)。
  • 章程、委員資格、除名等規則之修改,一律屬本層事項。

§8 相處底線之最高性 Link to heading

《相處底線(附錄 A)》是不可違反的底線,位階高於一切運作便利。


第二層 運作細則(Bylaws) Link to heading

A 委員的主要任務 Link to heading

委員會不設專門職務(不設主委、財務長等固定頭銜),改以任務領域劃分,由委員視情況認領:

  1. 金錢——收支核銷、與財務代管單位對接、季度公開財報。
  2. 章程管理——章程維護、決議紀錄、名冊更新。
  3. 大型活動——年會等大型活動之審查與籌辦。
  4. 網站與社群維運——Discord、GitHub Pages、Notion、網域、帳號安全。
  • 每場活動另設可認領的臨時角色:召集、場地、紀錄、財務對接。不需要每個都有人,核心是至少有人認領「召集」。
  • 金流與議程分離(§3.3):經手金錢者不同時主導該案議程。

B 決策機制 Link to heading

危險的決策預設「不通過」,日常的決策預設「通過」。

日常事務|一般活動(do-ocracy + 惰性共識,預設通過)

  1. 提案人於 #提案 貼出:主題、日期、地點、預算來源。
  2. 72 小時公示;期間無「具理由的反對」且累積 ≥ 3 個贊成,即視為通過(沉默=同意)。
  3. 出現具理由的反對 → 啟動大型活動會議程序(見下),由該會議決定是否進行。
  4. 接棒制度:連續兩場小聚不得由同一人擔任召集人,讓辦活動的能力與經驗分散。但書:若距上一場活動已超過 3 個月無人發起,則不受此限,任何人皆可直接發起——寧可有人辦,也不要因為規則而沒有活動。

大型活動|加嚴審查(強制會議 + 過半,預設不通過)

認定門檻(符合任一即屬大型活動):動用社群資金或對外募集贊助;或以社群名義對外正式宣傳(如年會等級)。 不以參與人數認定——小活動也可能人多,且一般活動多能以門票沖銷、不需請款。判準是「動到錢」與「對外代表社群」。

  1. 提案人於 #提案 公告,公告期至少 2 天;公告後 2 週內召開審查會議(實體或線上皆可)。
  2. 會議須有 ≥ 現役委員 1/3 出席(且不少於 5 人),且同一組織之出席者合計不得超過 2 位,避免單一組織主導審查。
  3. 出席委員過半同意方可啟動。
  4. 金流沿用 §D 規則(送件≠核准、雙人核准、核銷制)。
  5. 須有 ≥ 3 位社群成員(不限委員身分)共同籌辦,避免大型活動仰賴單一人力。

重大事項|錢/贊助/運作細則/委員資格(法定人數 + 過半,預設不通過)

  1. 法定人數 = 現役委員的 1/2 參與投票。
  2. 若未達法定人數 → 數日後召開第二次表決,法定人數降為現役的 1/3(反僵局)。
  3. 通過需參與投票者過半數同意;利益相關者迴避。

反對票規則

  • 空的反對不計;有效反對須具名 + 附理由 +(盡量)提替代方案。

釐清機制(適用所有提案類型)

  • 第一層|討論:出現 1 個具理由的反對或質疑 → 於原提案討論串回應釐清。
  • 第二層|強制釐清:反對或質疑者達 現役委員的 1/4 以上 → 提案自動暫停,須召開會議釐清爭點後,方得繼續進行或重新表決。暫停期間不得逕行執行。

C 委員季度會議 Link to heading

  • 每季召開一次委員會議,約 30 分鐘、線上即可;即使無議程亦照常召開,上線聊聊也算。
  • 目的有三:維持社群心跳、確認名冊現況、徵求下一季活動的召集人。
  • 連續 3 次未出席者自動退出名冊(見 §6)。
  • 建議固定時段(例如每季第一個週三晚上),並提前於 Discord 公告。

D 財務 Link to heading

保管與角色

  • 金流由財務代管單位科斯高(GOSCUP Inc.)保管;社群不自持大額現金。(OCF 開放文化基金會之金流實務亦由科斯高代管,故兩者為同一套帳務窗口,不能互為備援。)應書面確認終止條款與備援安排(見 §G)。
  • 代管單位對社群任何決策無表決權、無否決權。
  • 認領「金錢」任務之委員負責彙整核銷、對接代管單位、提季度公開財報。

收支實務(依代管單位規定)

  • 行政管理費:每筆入帳收取(費率依科斯高當年度規定,2026 年為 10%、已含營業稅)。
  • 收入:境內公司贊助開立發票(需提供統編、公司全稱、發票品名 ≤30 字、含稅總額);境外公司開 invoice。
  • 出款:每月第一、第三個週四出款(遇假日順延),請提前至少 7 個工作天提出。
  • 核銷單據:每筆需填項目、金額、單據類型、說明、收款戶名/銀行帳號。單據以發票為主;無發票者用收據;兩者皆無則附領據/經手人證明。
  • 公共意外責任險:中華民國境內 200 人以上活動須投保。

資金使用規則

兩個原則:① 專款專用——社群資金只為 §1 宗旨而存在,不屬於任何個人。② 報帳為主、不編年度預算——以實支實付、憑單核銷為常態;只有大額支出才需要事先開會提領。

  • 一般活動以門票自給自足:餐食與場地原則上以門票收入 cover,不需請款。
  • 活動一律收費(即使金額不高)。收費除了打平成本,也是過濾機制——避免純粹來吃免費餐食、無意參與交流的人稀釋活動品質。
  • 小聚盈餘處理:若小聚收費後有盈餘,由該場總召自由心證,捐予財務代管單位(科斯高),作為社群共同資源。總召應於活動後公開說明金額。
  • 若門票收入不足以打平,差額得循核銷程序由社群資金補足。

社群資金的主要用途

  1. 協助辦活動之成員的餐食與場地費用。
  2. 活動直接成本:投影/網路、耗材、保險。
  3. 講者與協力者之交通、住宿等必要支出。
  4. 設備租借、共用工具與線上服務訂閱(Notion、密碼保管庫、網域)。
  5. 社群維運之 AI/生產力工具訂閱(如 Gemini、Notion 等):屬持續性支出,須走【重大事項】核可後訂閱,並公開項目與費用。
  6. 微型補助(讀書會、工作坊、開源產出等,見 §F)。
  7. 代管單位之行政費用及必要之稅費。

大型活動之標準給付(金額為上限,得從低或不支給)

對象標準
工作人員每人每日 NT$500
講者每場 talk NT$1,500
  • 具公務人員或其他受法令/任職單位限制身分者,應自行確認其身分可否受領;若不便受領酬勞,改以核銷實際交通費辦理,或聲明放棄。
  • 講者交通費:NT$1,500 已含一般市內交通,原則上不另支;惟跨縣市遠道講者得檢據核實另支,上限 NT$500(實報實銷)。用意是補貼部分成本、不讓車馬費變成收入。由活動總召認定並公開。
  • 一般活動不適用本表,回歸門票自給自足原則。

交通費核銷憑證(依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》第 74 條)

交通工具所需憑證
捷運、公車、火車經手人(本人)證明即可,無須票根;建議附電子票證消費明細
計程車經手人證明即可;有收據更好
Uber 等叫車平台Email 電子乘車證明,或 App 行程明細截圖
高鐵票根或購票證明;當日往返得以經手人證明代之
飛機機票票根(或電子機票)+登機證
自行開車里程與路線說明;ETC 通行費得以經手人證明為憑
  • 一律填具支出證明單/領據,載明事由、日期、起訖地點、金額。
  • 原則:能留憑證就留,經手人證明是最後手段。

不得動支之用途

  1. 任何形式的盈餘分配予委員、成員或其關係人(非分配原則)。
  2. 支付特定公司之品牌曝光/行銷成本。
  3. 投資、放貸、代墊他人款項、或購置與社群宗旨無關之資產。
  4. 政治獻金、宗教用途,或對特定商業產品之背書性支出。

核銷與提領

  • 常態=事後核銷:先花、憑收據請款,由代管方撥付。
  • 例外=事先提領:僅大額預付款(場地訂金、抽獎獎品、大量餐飲預訂)需事先經委員會決議;亦得請代管單位直接代為匯款予廠商,社群不經手現金(優先採用)。
  • 大額之認定門檻由委員會議定並公開。
  • 分權內控:送件的人 ≠ 核准的人;對外付款採雙人核准;小額設單簽快速通道。
  • 季度公開財報 + 代管方對帳 = 兩層帳。
  • 結餘不得分配,留供後續活動使用;社群結束時依 §G 處理。

贊助

  • 公司、學校、機構皆可贊助,但贊助不換取委員席次或任何治理權(§3.2)。
  • 一般活動贊助與大型活動贊助均無金額上限,由該場總召與協力夥伴依實際需求決定並公開。
  • 社群為主體、贊助商為附屬:以社群名義舉辦的活動,社群 logo 須在贊助商 logo 之前或之上。
  • 可以露出 logo(甚至每場活動都可露出所有贊助商),也可以有簡短的產品宣傳;但宣傳不得包裝成議程的一部分、不得取得社群背書;若要在議程中插入宣傳環節,須經活動總召與協力夥伴同意。
  • 公司自家的宣傳活動,不得以社群名義舉辦。
  • 不對單一贊助者形成依賴:場地、設備、人力等非現金支援若長期集中於單一公司,委員會應主動尋求替代方案,確保保底活動在失去該支援時仍辦得起來。贊助與資源提供者名單公開。

「宣傳」的定義(本章程通用)

機器人領域裡,很多分享是「教開發者怎麼用某個工具」,這對社群有實質價值,不應被當成宣傳而懲罰。界線在意圖,不在有沒有提到公司或產品。

  • 算「宣傳」:內容帶有明確希望聽眾去採購、採用、下單該公司產品/服務的意圖——報價、促銷、限時優惠、「歡迎洽詢購買」、比較競品以促成銷售等。
  • 不算宣傳(屬教學/分享):以教學、經驗分享、釐清工具用法為形式與目的者——即使內容大量使用某公司的工具、甚至通篇在講該公司的框架,只要目的是幫聽眾把東西做出來、而非促成購買,就不算宣傳。
  • 有爭議時:由該場活動的總召與協力夥伴共同認定,結果公開。認定者若任職/持股於被認定的公司須迴避;皆有利益衝突時提交委員會。

參與者資料

  • 贊助商不得索取社群過往所有活動的參與者資料;僅得索取自己贊助之該場活動的資料,且限於已依 §3.5 明確同意(opt-in)提供聯絡方式的參與者。
  • 索取時須註明用途,不得挪作原申明用途以外之使用。

E 非委員辦活動(協力主辦) Link to heading

  • 非委員個人須參加過 ≥ 2 次社群活動(確保了解社群文化與活動方式),由任一現役委員擔任引薦人聯署,循【日常事務】規則提案。
  • 引薦委員對該場的相處底線遵循與流程負責。
  • 委員得協助非委員在社群 Luma 帳號上開設活動頁面,讓活動能觸及既有社群成員。此為行政協助,不代表社群為該活動內容背書。
  • 公司、學校、機構欲舉辦活動者,同樣循本機制,由委員引薦聯署;適用哪一軌依 §B 認定。

F 紀錄、工具與個人開發者支持 Link to heading

紀錄與工具

  • 治理正本住在公開 GitHub:章程、決議、修訂以編號留存;修章程=PR + 審核 + 合併(竄改可追溯)。
  • 兩個 repo 分流:
    • 公開 repo:章程、決議紀錄、公開財報(去識別化)、活動成果。
    • 私有 repo:報名個資、金流明細、帳號清單等機密資料——務必設為 private。
  • Notion 為工作空間,定期匯出 Markdown 推到私有 GitHub repo 作異地備份。
  • 帳號原則:能多人帳號的服務用各自帳號 + 角色權限、≥ 2 名不同公司 Owner;只能單一帳號者用共享密碼保管庫(含 2FA 種子),離開者於庫中撤權即可。
  • 名冊住在 GitHub,狀態變更由當事人或任一委員直接發 PR 更新。

個人開發者支持

  • 微型補助:對讀書會、工作坊、開源產出(投影片、範例程式、教材)、講者交通等,得核發小額補助。補助走【重大事項】規則,受補助者迴避;受補助人與用途公開。補助不構成背書。
  • 回饋管道:曾因社群獲益的成員或公司,鼓勵以講題、場地、設備、實習名額、時間等方式回饋(§1);金錢以外的回饋同等受重視。

G 社群結束與金流處理(Sunset) Link to heading

社群不是法人;錢不在社群手上,在代管單位。因此「結束」要處理的其實是三件事:什麼時候算結束、剩下的錢往哪去、代管單位若先倒了怎麼辦。這些必須在沒事的時候先寫好。

觸發條件(符合任一,任一現役委員得啟動結束程序)

  • 現役委員少於 5 人,且經公開募集 3 個月內未能補足至 5 人以上;或
  • 連續 12 個月未舉辦任何活動;或
  • 委員會主動提案結束。

程序

  1. 提案結束後公告至少 30 天,供全體社群成員(含非委員)表達意見或提出接手方案。
  2. 若公告期內有 ≥ 3 位成員願意組成新的委員會接手,優先走「重啟」而非「結束」。
  3. 無人接手,或委員會仍決議結束者,經現役委員【重大事項】規則通過後生效;產出結案財報並公開。

剩餘資金處理(不得歸屬任何個人或營利法人)

  1. 先清償已發生之費用與代管單位之應付款項。
  2. 剩餘款項依【重大事項】決議,捐贈予宗旨相近之非營利或學術單位,優先順序建議:機器人相關系所/實驗室之學生獎助或學生社團活動經費 → 台灣其他開源/機器人開發者社群 → 財務代管單位本身之公益用途。
  3. 由代管單位依其規範執行撥付,社群不經手現金。
  4. 不宜自行持有實體設備(無法律主體可登記所有權、無人負保管與保險責任)。若希望留下設備,應以捐贈給學研單位/學生社團辦理,並得約定「對本社群成員開放使用」。

代管單位先行結束時的備援

  • 應指定備援代管單位。⚠️ OCF 的金流亦由科斯高代管,兩者不能互為備援;須另擇獨立於科斯高、宗旨相近的台灣非營利組織。
  • 收到終止通知後 90 天內完成資金移轉至備援單位。
  • 簽約時應書面確認終止條款(通知期、資金移轉方式、資料交還)。

數位資產處置

  • 先刪除個資與機密(私有 repo、Notion、密碼保管庫、表單後台),並通知代管單位一併銷毀其保管之個資。
  • 去識別化後的治理紀錄、章程、公開財報、活動成果 → 轉唯讀公開存檔;GitHub repo 加註「已結束/archived」。
  • 社群名稱、商標、網域不得移轉予任何公司;若無合適承接的非營利單位,寧可停用。

附錄 Link to heading

附錄 A.相處底線 Link to heading

  • 互相尊重、禁止騷擾。
  • 主揪有權請擾亂當場的人離開該場活動(此為活動營運,非仲裁對錯)。
  • 社群鼓勵成員在有人被騷擾時給予協助。
  • 社群不擔任裁判;嚴重情事循個人法律途徑處理。
  • 本社群為社群、非法人,僅金流託管於代管單位。

附錄 B.第一屆委員產生辦法(Seed) Link to heading

  • 從已經在做事的人裡找:重複出席的講者、幫忙辦過活動的人、Discord 活躍且符合 §6 資格(≥ 2 次出席)者。
  • 第一天就湊出公司多樣性(落實「同一公司 ≤ 2 席」),讓中立性從一開始就成立。
  • 全部以個人身分邀請(即使來自贊助商相關單位)。
  • 若意願人數超過 12 人,仍可全數納入;超過 12 人後即依 §6 不主動公開招募。
  • 由 seed 委員共同公評並批准本章程。創辦人負責交接與草擬,不擔任批准的決策者。

附錄 C.決議紀錄範本 Link to heading

決議 #___|日期|提案人|類別(日常事務/大型活動/重大事項)
內容:
表決:贊成__ 反對__(反對理由:)
利益衝突迴避:
結果:通過/不通過
紀錄者:

Draft v1.0.待第一屆委員公評後定案。